
福州“公務的士”爭議聲中暫停營運的士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fā)布時間:2016-12-27 04:44:00 瀏覽:3630
(原標題:福州“公務的士”爭議聲中暫停營運)微·熱點
日前,曾引發(fā)公眾廣泛關注的福州“公務的士”被證實已暫停運營。福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及福州市發(fā)改委車改辦也明確表示,所謂的“公務的士”其實是福州公交出租汽車有限責任公司自己冠名,事先并未經相關部門和行業(yè)協(xié)會的批準。
早前據媒體報道,福州公交出租汽車公司推出100輛“公務的士”,提供公務用車定制服務的同時,還可為公務員家庭用車提供服務。然而,網上針對“公務的士”的質疑聲持續(xù)不斷,反對、懷疑成為網友的主流態(tài)度。福州試水“公務的士”,究竟是市場需求,還是“因權打折”?
半數網友持反對態(tài)度
9月23日,福州公交出租汽車有限責任公司稱,將投放100輛“公務的士”,在為公務員提供公務用車定制服務的同時,還可為公務員家庭用車提供服務,個人出行單趟按表打8折收費,乘車人員必須出示公務員證件才可搭乘。
在取消“一般公務用車”的公車改革背景下,這樣一種公務用車定制服務以“公務員專用”的“公務的士”形式出現,網友對其合法合理性產生質疑。人民網輿情監(jiān)測室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56%參與問卷調查的網友對“公務的士”持反對態(tài)度,質疑“公務的士”是在給公職人員變相提供便利。
9月27日下午,福州公交出租汽車有限責任公司約車服務熱線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公務的士”已經取消。有關政府部門則表示,“公務的士”完全屬市場行為,政府沒有參與。但該回應并未能平息質疑之聲。
10月11日,有媒體發(fā)文稱,經過多方核實,“公務的士”確認已停運,福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及福州市發(fā)改委車改辦也明確表示,所謂的“公務的士”事先并沒有經過相關部門和行業(yè)協(xié)會的批準。
記者梳理發(fā)現,網上持反對態(tài)度、認為“公務的士”會誘發(fā)特權思維的觀點居多。有觀點認為,“可為公務員家庭用車提供服務,乘車人員須出示公務員證件”的規(guī)定使得公務員身份成為特殊憑證,在民眾打車難的現實環(huán)境中,極易引發(fā)不滿情緒。還有網友補充道,“公務的士”不僅無形中滋長出新的公務員特權,也有違出租車駕駛員“不得拒載、議價、途中甩客”的規(guī)定,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值得注意的是,有評論稱,一段時間以來,公車改革逐步深入,“公務的士”以社會化的方式嘗試解決公務員出行問題,具有一定的探索意義。
政府回應被指“逃避責任”
此次福州“公務的士”之所以引起社會關注,除了機制設計上存有問題,在決策程序和實踐過程方面,也引發(fā)公眾質疑和擔憂。
公車使用本身就是一個極易牽動公眾神經的敏感話題。此次事件中,企業(yè)推出的“公務的士”引發(fā)輿論質疑和誤解。在輿情發(fā)生初期,當地政府部門作出回應,進行責任切割,但回應中的“政府沒有參與”,在不少網友看來顯得態(tài)度模糊、有逃避責任之嫌,并因此誘發(fā)次生負面輿情。
有評論者指出,此次推出“公務的士”服務的是福州公交出租汽車有限責任公司,是國企福州市公交集團下的全資子公司,地方國企提供公務用車服務,如何操作才能體現公務用車改革“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這需要有關方面進一步保持溝通與回應。
評論認為,僅僅指出“政府沒有參與”“完全屬于市場行為”“沒有簽署任何合作協(xié)議”,這樣的官方說法比較單薄,欠缺說服力,相關部門在事后應當明確責任方,不能予人切割責任之嫌,要用實際行動平息輿論質疑。
南方日報記者 王劍強
(原標題:福州“公務的士”爭議聲中暫停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