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經(jīng)商標授權使用“周六福”注冊商標【2015商標注冊資訊】
來源:北京日報 發(fā)布時間:2015-01-29 02:37:00 瀏覽:4170
尚標導讀:俗話說“大樹底下好乘涼”,可要在大樹底下乘涼也得讓“大樹”同意才行。日前,通州一個體工商戶因篡改冒用已商標注冊的“周六福”商標而被工商部門罰了10萬元。

前不久,香港周六福珠寶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委托廣東恒益律師事務所向通州工商分局舉報,稱通州區(qū)蘇荷時代商業(yè)廣場未經(jīng)商標注冊權利人許可,擅自使用“周六福”商標對外銷售珠寶首飾。接報后通州工商分局立即前往舉報現(xiàn)場進行檢查。
經(jīng)檢查,被舉報方實際是一家租賃蘇荷時代廣場的個體工商戶張某。張某于2014年4月份租賃蘇荷時代商業(yè)廣場的出租柜臺設置銷售專柜,從北京新街口珠寶批發(fā)城購進珠寶首飾,定制了商品價簽后,以“【六】周六福”的名義對外銷售珠寶首飾,除了在柜臺牌匾標注“【六】周六福”字樣,還在商品價簽上標注“【六】周六福珠寶”的內(nèi)容。香港周六福珠寶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表示從未商標注冊授權張某對外使用“周六福”名義開展經(jīng)營活動,經(jīng)現(xiàn)場鑒定,張某銷售的“【六】周六福”黃金首飾和飾品都不是香港周六福珠寶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的產(chǎn)品。至查獲時,張某共售出價值84012元的“【六】周六福”珠寶首飾。當天,工商執(zhí)法人員依法扣押了尚未銷售的商標注冊商標侵權首飾357件。
通州工商分局方面表示,張某所銷售的“【六】周六福”首飾與香港周六福珠寶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所商標注冊的“周六福”商標相近似,所使用商品均為首飾、珠寶,極易造成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發(fā)生誤認和混淆,損害了商標權利人和消費者的利益。日前,通州工商分局依據(jù)《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沒收了張某的357件侵權首飾,價值129萬余元,并處以行政處罰10萬元。
文章標簽: 商標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