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州:院長親審侵害商標權案
來源:大河網 發(fā)布時間:2016-04-14 02:24:00 瀏覽:1702
近日,為進一步提高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水平,提升全社會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助力知產強省和知產強市建設,在“4·26”世界知識產權日即將來臨之際,該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件。該院黨組書記、院長于東輝親任審判長審理此案。
2014年7月15日,原告上海家化聯合股份有限公司向該院提起訴訟,認為被告趙振雙生產假冒原告“六神”注冊商標的六神花露水玻璃瓶,數額巨大,要求被告趙振雙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制止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共計6萬元。
后因趙振雙涉嫌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罪,被鄭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鄭州中院依法中止了該民事案件的審理。
趙振雙涉嫌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罪一案經該院審理后作出一審刑事判決,認定趙振雙未經許可,生產底部帶有“六神花露水”字樣的兩種規(guī)格六神花露水玻璃瓶,依法判處趙振雙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
宣判后,趙振雙不服提起上訴,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目前趙振雙在女子監(jiān)獄服刑。
本案恢復審理后,趙振雙委托律師參加訴訟,4月8日的庭審活動歷時一個多小時,原被告雙方的委托代理人就“原告是否享有涉案商標的相關權利、被告是否存在侵犯原告商標權利的行為、原告要求被告承擔相關民事責任的事實依據、法律依據”等爭議焦點展開了激烈的辯論。
休庭后,合議庭成員對雙方當事人進行了耐心細致的調解工作,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以趙振雙支付原告賠償款1.5萬元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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